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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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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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2026-01-21 11:00:36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院校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城关镇宛丘大道北侧、羲皇大道西侧。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省内(市、县)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对口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如下

1.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成绩并列考生,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于同专业类内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基础课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里的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考生学费为:理工类119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六人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3.学校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2.学校助学金:每生500元/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及征兵助学金: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0000元。2.退役军人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四)临时困难补助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勤工助学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六)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394-2658666

学校网址:http://www.zkzhny.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城关镇宛丘大道北侧、羲皇大道西侧。

邮政编码:46600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2026-01-21 11:00: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院校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城关镇宛丘大道北侧、羲皇大道西侧。

第十条 学历证书发放: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省内(市、县)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对口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如下

1.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成绩并列考生,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于同专业类内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基础课排序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专业大类里的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考生学费为:理工类119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六人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

第二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3.学校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2.学校助学金:每生500元/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及征兵助学金: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0000元。2.退役军人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四)临时困难补助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勤工助学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六)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394-2658666

学校网址:http://www.zkzhny.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城关镇宛丘大道北侧、羲皇大道西侧。

邮政编码:46600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周口智慧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